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草案)和2022-2023年度项目库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校内各单位有关小型工程、维修改造等支出计划,由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负责编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2021年度凡预算金额超过3000元的维修改造类工程,应按时送至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列入维修改造预算支出计划(要求见附件)。
二、2021年度未列入维修改造支出计划且金额超过3000元的维修改造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
三、各单位要认真拟定维修改造计划,在报送的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458822484@qq.com)上注明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分管业务校领导审定后,于2020年11月20日前送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工程管理科。
四、联系人:汤青哲 联系电话:83995809
附件:(单位名称)2021年度维修改造计划表
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