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夏季用电高峰期来临,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增强师生员工安全用电意识,保障教学、生活、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1.室内电气线路及插座严禁超负荷使用,避免电线发热引起短路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2.遇到强雷雨天气,应及时切断用电设备电源,以免设备损坏造成安全事故。
3.不在用电设备旁堆放杂物,以免影响设备散热,造成安全隐患。
4.不使用三无产品,建议购买具有“3C”认证的合格电器产品,确保使用安全。
5.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场所应关闭电源,避免用电设备在无人状态下通电造成安全事故。
6.不准擅自改变原有供电线路及私拉线路,私自改变原有线路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改造单位法律责任。
7.各单位用电线路改造及外来施工单位用电,须到后勤服务中心能源动力科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违规用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实施单位及人员相应责任。
8.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和水电资源浪费情况,请联系服务热线6223256462230110及时处理。
党政办公室 保卫处 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