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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运行科      发布时间:2019-04-16      阅读次数:

各科室: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后勤中心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开展督查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19〕219号)文件要求,后勤中心决定在辖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自即日起至4月30日,检查采取科室自查与中心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校内食堂、学生超市、商铺和校外租赁饭店。

三、检查内容

(一)管理制度健全情况。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明确岗位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二)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及时整改隐患。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经营项目等是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证照信息公示是否上墙。

(四)从业人员管理情况。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晨检制度落实情况。

(五)场所物品清洁情况。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等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无灰尘、霉斑等;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

(六)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台帐记录情况。原料采购供货单位的资质及证照是否合法;索证索票是否落实到位。

(七)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冷藏、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卫生,能否正常运行。

(八)食品贮存及使用情况。库房内食品原(辅)料的保质期、霉变等情况;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

(九)其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全面、细致、扎实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专项检查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做到检查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

(二)搞好配合,形成合力

各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要注重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科室自查和中心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