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我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在第二会议室召开,副校长高芳放出席会议,党委宣传部、学生处、科研管理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国有资产处、校地合作管理与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单位报表填报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主持会议,仝允波副主任传达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文件并宣读《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张良主任对“五经普”工作内容及分工作做了介绍。
高芳放结合学校实际提出经济普查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参与。一是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开展的一次全面体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查工作。二是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普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三是责任到人。各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单位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管理和联系的企业数量、企业运营情况等上报信息负总责;指定专人担任统计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实行统计员报备制,如有变更应及时安排人员接管,并在指定时间把相关报表报至“五经普”办公室。四、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