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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中心关于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8-22      阅读次数:

后勤中心相关科室: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后勤中心消防工作实际,请相关科室根据通知内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重点部位管理,保证通道畅通。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并设有明显禁停标识,严禁违规设置隔离桩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楼梯间和公共走廊内不准堆放杂物,楼道和疏散出口严禁锁闭,并应能向外开启;常闭式防火门应张贴警示标识,并保持关闭;管道井、电缆井应封堵严密,严禁堆放杂物,检查门应保持关闭。

二、严格用电管理,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充电。高层建筑使用单位要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建成所指定的电动车充电棚处安全充电;高层建筑周围不得使用“飞线”为电动车充电,禁止电动车进入公共楼道或乘电梯在室内充电。

三、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加大消防宣传。高层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要利用电梯广告、广告栏、板报等媒介,开展“进楼入户”式宣传提示,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

四、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要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常态化,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附件: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17】11号)

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

2017年8月21日